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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大会制度
根据我校规模小、教职工人数少的校情,将通常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设置为每周教职工例会制度,教师例会每周一下午召开一次,主要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安排学校工作任务,进行教学研究。我校教职工例会制度,是学校实行全员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也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重要途径。教职工大会按相关的工作程序进行,为保障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特提出以下规定。
一、教职工大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和发展,完成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教职工大会的运行体制与职权
(一)教职工大会设“教职工例会制”与工会组织实行体制合一,教职工大会通过工会行使职权。
(二)建议权:教职工大会具有审核讨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的权利。适用范围主要指听取校长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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