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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值班工作制度
一、学校为确保安全,处理日常的各种事务,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队或按上级要求,每个值班小组不少于2人。
二、值班工作的安排、统计、总结、考勤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主管校长负责。
三、对已有值班任务的领导教师,应尽可能调整为无课,不安排出差等影响值班的其它外出工作。
四、值班小组组员有事不能值班,要提前向组长请假,并找好其它成员顶替,经当日值班组长批准后执行;组长有事不能值班要安排好同级或以上组长顶替,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有事报校长后执行。以上所述要在记录本中详细记录。未按要求做的,一律按旷勤论处,后果自负。
五、每个值班小组,值班时间为不间断24小时,交接班时间为当日8点。在此段时间之后接班的为迟到,交接时要写清楚具体时间。
六、值班小组的成员须自己亲自签名不得代签,每一笔记录都要写清执笔记录人,其后是成员签字。
七、值班记录要分时间段记录即:上午(8-12点)、中午(12点-下午上课)、下午(下午上课后-天黑)、晚上(天黑-0点)、夜间(0-6点)早晨(6-8点)6个时间段。
八、值班记录内容:
1.学校当天发生重大事件和活动。
2.上级领导视察情况。
3.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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