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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
控辍保学周查月报制度
1.控辍保学月报工作由学校控辍保学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每周统计辍学学生和流动学生情况,填好周查表,校长签字后由学校自行保存。
2.学校以每月20日的数字为准统计学生变动情况,并填报《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5日前,经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育局基教股。
3.对本月发生的去向不明学生,学校要造册统计,组织教师入村入户进行查找,摸清去向和就读情况,每月25日前将表册和就读证明佐证资料报教育局基教股;对未入学或一周未到校的疑似辍学学生,学校要立即启动劝返程序,每月25日前要用书面文字将当月劝返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等内容详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4.各校每月要召开一次控辍保学专项工作会,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解决控辍保学中的疑难问题,并将学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每月25日前,以书面总结形式报教育局基教股。
5.县教育局基教股对全县“控辍保学”月报情况进行汇总后,形成《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教育局和陕西省教育厅。
6.县教育局建立月通报制度,对控辍不力、上报不及时、月报信息不真实的学校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