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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师生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条款,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升降国旗时间
1.开学典礼、大型集会和重大节日应举行升旗仪式。
2.每周星期一举行升旗仪式,星期二至星期五只升挂国旗,不举行升旗仪式。
3.每天傍晚静校前按时降下国旗。
4.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升旗仪式、不升挂国旗,寒暑假和休息日不升挂国旗。
二、 升降国旗要求
1.升旗时,旗手和护旗手齐步走向旗杆,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2.参加升旗仪式的全体学生穿校服,老师着工装,站姿端正,队列整齐,精神面貌良好,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行少先队队礼,团员行注目礼。
3.唱国歌时,全体师生声音要整齐、洪亮,服从指挥。
4.国旗下讲话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5.出旗使用《歌唱祖国》乐曲,降旗使用《降旗曲》。
6.每天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音乐响起,校园内室外所有师生员工立正站好,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升降旗完毕,升降国旗音乐停止后方可自由活动。
7.升旗手经过训练后方可执行升旗任务。活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