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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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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
全体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天天讲、经常查,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禁留守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具。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检查,学生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安全工作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水、放电、防中毒、防倒塌、放跌伤、防车撞、防意外事故。
教育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路途中走路骑车靠右行,不玩耍,过十字路口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搭乘“三无”或超载车辆。
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紧跟学生、严格管理,若发生不安全事故。体育课教师,各兴趣小组辅导教师要负全部责任。学校安排的各项劳动,班主任必须跟班指导、科任教师协同参加,精心组织,一同劳动,严防事故发生。若出了事故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共同负责。
课间活动由科任教师组织管理,不准学生随意走出校门,若发生不安全事故,按“前七分后三分”的规定,严肃处理。
上下楼梯分别靠右边走,不拥挤,不打闹,不设置障碍,不准从扶手上滑下,不得随意开楼上后窗。
对于违犯上述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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