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详情
2024年09月22日
发布时间
1
页数
0.01 MB
大小
资料部分内容试读
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制度
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高标准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建立目标责任制。学校校长负直接责任,教研室具体抓该项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 苗头,一经发现,立即与家长联系,动员返校,对于返校有困难的学生报请镇政府协同动员返校。
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由村校联合,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学校可适当给予学习用品等费用的补助,解决特困生就学问题,确保不发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使学困生树立自信心,在较低的起点上不断进取。
加强师德建设,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防止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把防止学生流失工作纳入区教育局年度目标责任制度考核中。对班级辍学生学校不除名,各项活动均按在籍数计算,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评优、晋级、绩效工资等挂钩。
试读结束,开通会员文档无限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