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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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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及电子档案。档案实行一式二份,村、校自己保留一份,上交一份到乡留守办。
各村、校完成相关资料后报各村联系村领导或各校校长复核无误,并签字认可后交到乡留守办存档。
档案要求规范、完整,如是手写的要字迹整洁、内容清晰,不得丢失。
各村和学校要及时建立包含《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核查汇总表》、《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风险评估情况汇总表》、《重点对象花名册》、《市农村留守儿童增减情况登记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结对帮扶花名册》、《重点留守儿童帮扶花名册》、“四个一批”工作台账、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劳动力排查登记台账等资料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台账;建立包含《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留守儿童风险评估表》、《三方委托监护协议书》、帮扶相关资料(帮扶责任书、帮扶资料等)、日常走访关爱记录(走访中安全隐患排查、留守儿童物质和精神状态等相关记录及关爱相关资料)等的农村留守儿童个人信息档案,并按月备份相关资料。
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相关表格填写规范,档案信息及时更新,变化情况及时录入《市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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