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详情
2024年11月08日
发布时间
4
页数
0.01
大小
资料部分内容试读
学校寝室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 行为准则
1. 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长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和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 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 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 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 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6. 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学生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 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 周日晚12:00前必须按时返校。
9. 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并赔偿;
10. 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
✂
试读结束,开通会员文档无限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