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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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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素质,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选先、年度考核提供真实的数据依据,结合我学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办法。
一、考核时间
每学期考核一次,学年度结束后(7月份)进行汇总。
二、考核对象
XX学校全体教师。
三、考核办法
对每位教师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计分,按一条龙排名。分学区考核和学校考核两部分,各占比例70%和30%,总值200分。
四、量化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教师考勤(10分)
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分,旷职每天扣2分。当年旷职或请假期满无正常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得参评。
(二)教龄(5分)
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小学教师按中师以下分,中师分,专科及以上1分计。
(三)教学质量(60分)
1.一学年所任学科参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区抽考检测的,以检测的班级学生平均分为标准分成A、B、C、D四档进行考核。任教两班的取两班成绩的平均分,一学年中两个学期都参加了检测的,以两个学期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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