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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八严禁》承诺书
一、严禁言论失范。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公共场合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或宣扬封建迷信思想、歪理邪说和低级庸俗文化。
二、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教师在招生、考试、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以各种手段侵吞、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或有篡改数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严禁违规收费。严禁教师巧立名目,违规收取组考费、试卷费、作业批改费、辅导费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或指定消费。
四、严禁违规补课。在职在岗教师不得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不得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或托管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五、严禁随意评价学生。严禁教师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成绩、名次或按照名次安排座位。
六、严禁将本职工作交由家长代为完成。严禁教师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打印作业、学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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