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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第三条 学校对学生奖励包括奖学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第四条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参评。第五条学校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进行考评,坚持遵守评选条件,履行评审程序。 第一章 学生奖学金 第六条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七条 学校成立奖学金评选小组全面负责奖学金评审工作。奖学金评选办公室设置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成立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的评议、推荐工作。第八条 奖学金申请资格(一)学习年限1.三年制的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专科学生(扣除休学、参军的学生);2. 五年制四、五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扣除休学、参军的学生)(二)学习成绩1.学习成绩排名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成绩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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