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详情
资料部分内容试读
培训学校校长职责
校长岗位职责
(一)校长的职权
1、对学校各项工作有决策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 权。
2、对校级副职人选的提名报审和对中层干部、基层干部的任免 权。
3、按国家和学校规定,有权对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奖惩。
4、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学校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要 求。
5、在规定范围内,有权自主使用学校的各种资金、人员和物资。
6、有权签发校内有关行政文件和工作报告,签订各种技术经济合 同或协议,签订共建精神文明、教育教学合作交流协议。
7、有权根据上级和教代会有关精神修订学校规章制度,调整行政 组织机构,制定具体政策。
8、有权合理使用按规定提取的校长基金。
9、以上职权,校长不在校时,由经授权的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代 行。
(二)校长的职责
1、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依靠教职工,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
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 接班人。
2、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 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