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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的奖罚制度
教务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确保教学活动高效有序进行。
2.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教务部门的教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行 政人员、辅导员等。
二、奖励制度
1. 教学成果奖:对于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 给予奖金、证书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优秀服务奖:对于在教务服务、学生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 给予表彰和奖励。
3.创新贡献奖:鼓励教职员工提出创新性的教学方法或管理方案,一 经采纳并实施,给予相应的奖励。
4. 学生满意度奖:定期通过学生评价体系,对满意度高的教师或教务 人员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教学事故:对于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失误或事故,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解聘的处分。
2. 学术不端:对于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 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解聘等。
3.违反校规校纪: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给 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服务态度问题:对于服务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学校形象和学生利益 的行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四、奖罚程序
1.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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