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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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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或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必须按教育局要求,事先逐级打报告,经批准后,并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并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发告家长书,并且制订活动安全预案,有效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班主任)
②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总务)
③组织全体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大队部)
④组织学生进行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燃气源等演练。(大队部)
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做到及时更新。(总务处)
2、应急预案
①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②迅速组织师生从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③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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