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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巷小学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
(修订)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机动车辆管理
车辆进出
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车辆行驶
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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